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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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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6.04.12 新闻来源:广东鸿安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 |
总公司各有关部门、各分公司:
为完善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体制,使之适应电建市场发展趋势,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新形势下的竞争力。经公司董事会讨论研究,决定对公司现行管理模式进行改革,在公司组织框架内设立两个分公司,即:广东鸿安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下设一分公司、二分公司。
分公司属广东鸿安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(总公司)二级生产经营机构,隶属于广东鸿安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,其经营管理模式在总公司领导下,实行“自主经营、独立核算”的形式运作。
分公司实行经理负责制,经理人选由总公司任命;分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自行设定,须与总公司组织机构保持相应的衔接;分公司员工的聘用、培训、工资、保险及其他福利情况需报总公司备案。
分公司有共同维护总公司利益的职责和义务,分公司间要加强协作,密切沟通,相互学习和交流,发扬艰苦奋斗、勇于拼搏的精神,争取获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,为公司再添光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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